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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党委 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党办   作者:党办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我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转作风、强素质、建体系、严奖惩,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医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担当实干,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第四医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院党委书记、院长丁明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荣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其他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科室

(一)“一问责”(牵头领导:丁明;牵头科室:党办室;责任科室:各行政职能、临床医技科室、)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公开处理。重点解决3个方面的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不坚决、不重视,安排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政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党内监督乏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委落实责任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顶风违纪等问题,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药品提成。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八清理”

1.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牵头领导:何荣志、王志刚;牵头科室:党办室、医务科;责任科室:党办室、财务科、对外办)

精准帮扶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识别标准把握不准,建档立卡不够精准,应纳未纳、不应纳而纳入。退出标准把握有偏差,简单以收入划线,搞“被脱贫”“数字脱贫”;用社保兜底代替脱贫,脱贫缺乏可持续性,脱贫质量不高、获得感不强。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

2.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牵头领导:何荣志、王志刚、游浩凌、郭庆生;牵头科室:财务科;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科、药剂科、器械科、总务科)

主要任务:对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药品集中采购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第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

(1)违规招标。主要包括: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和提交的时限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收取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等。

(2)投标人弄虚作假。主要包括:提供虚假业绩;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

(3)违规定标、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等。

(4)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从事代理业务。主要包括:出租、出借、转让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招标代理业务超出资格许可范围等。

第二方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

(1)规避招标。主要包括: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2)违规招标。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擅自采购进口产品;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

(3)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主要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

(4)违规定标、签订合同。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等。

第三方面:药品集中采购不规范问题

(1)规避集中采购。公立医疗机构不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2)违规采购药品。不按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与企业直接议价;不按要求通过自行采购窗口上报自行采购品种;不按规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

3.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牵头领导:何荣志;牵头科室:财务科;责任科室:党办室、办公室、经管办、监察室)

主要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均纳入清理内容,主要是2014年以来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以及其他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重点清理以下2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科室私自收费等问题。

(2)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主要指以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4.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牵头领导:何荣志;牵头科室:党办室;责任科室: 办公室、医务科、各行政职能、临床医技科室)

主要任务:聚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全面清理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全院干部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干部职工技术上不求上进、业务上不思进取,临床医技和行政职能科室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2)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班迟到早退、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特别是对患者提问题、求解惑、投诉等问题消极应付,对收受红包、礼金,开大药方等行为制止不力、失管失察等问题。

(3)对在扶贫攻坚中作风虚浮、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对贫困群众医疗负担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扶贫政策落实不利;对健康扶贫中漠视群众疾苦,滞留、截留、挪用扶贫款物,弄虚作,优亲厚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4)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视不足,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应付差事等问题。

(5)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5.医院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对项目落地难问题,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等各项工作,将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清理。

三、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按照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动员工作。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6月)。各科室管理范围内需要清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发现一件、登记一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梳理清理出来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形,制定整改标准和分类处理意见。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月)。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存在问题的科室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各科室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典型震慑作用,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党委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医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二)注重标本兼治。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三)问题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依纪依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周报告周通报制度。医院每周向“一问责八清理”市卫计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问题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二是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受理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按程序移交办理。三是分级调度制度。实行牵头领导主抓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切实加强指导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强化责任追究。通过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工作调度等,及时客观地掌握个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第四医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中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本文章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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