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医疗【2021】148号)要求,为更好的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服务,我院从2021年11月1日起调整核酸检测时间,现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10混检 15元/人次
1:1单检 60元/人次
二、核酸采集时间:24小时(消毒时段暂停采集)
8:00--11:30 | 正常采集 | 单检、混检均可 |
11:30--13:00 | 采集处消毒,暂停采集 | |
13:00--17:00 | 正常采集 | 单检、混检均可 |
17:00--18:30 | 采集处消毒,暂停采集 | |
18:30--次日06:30 | 正常采集 | 只做单检 |
6:30--8:00 | 采集处消毒,暂停采集 |
三、出报告时间:
采集时间 | 报告出具时间 |
21:00--次日8:00 | 13:00后 |
8:00--10:30 | 15:00后 |
10:30--16:00 | 21:00后 |
16:00—21:00 | 24:00后 |
纸质报告可在医院大楼正门处自助机上刷身份证打印。
四、核酸采集地点:
核酸采集处设于医院大楼东侧,无需进入门诊大厅。
五、核酸采集流程:
手机登录“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快速核酸检测”通道,填写信息完成自助缴费后直接到采集处进行标本采样即可。(具体流程张贴于采集处外墙)
六、发票获取方式
缴费完成后点击查看发票信息,登录河北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hebcz.cn)获取电子票据信息并自行打印。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为避免采样时出现呕吐等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
2、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饮酒、嚼口香糖。
3、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您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2021年11月1日